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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死亡还能做试管婴儿吗?过往案例已经给出了答案-ag凯发k8国际

试管婴儿为无数不孕不育的夫妻解决了生儿育女的难题,可是生活中意外是无处不在的。如果夫妻在进行试管助孕期间,男方发生意外死亡。妻子想要完成夫妻“未完成”的心愿,是否允许呢?今天就跟大家聊聊试管期间如果男方死亡还能做试管婴儿吗?

男方死亡还能做试管婴儿吗?

从过往案例来看像你说这种情况男方死亡是还能做试管婴儿的。未婚女性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因不育至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登记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院进行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医院为其培育并冷冻胚胎,双方之间由此形成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因此,在男方死亡的情况下女方是可以继续进行冻胚移植的。

为什么说男方死亡还能做试管婴儿吗?

首先,患者及其丈夫至医院订立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生育子女,虽然丈夫死亡,但患者夫妇共同在医院两次接受人类生殖辅助治疗,并且在试管医疗服务合同中签署了多项知情同意书,并进行培育和冷冻胚胎的事实,均表明了患者丈夫明确地要求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的意愿,且可推知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并不违反患者丈夫的生前意愿。之所以没有立即实施胚胎移植,仅是女方身体原因,既有的医疗服务合同尚未完成。女方患者单独要求医院继续履行其夫妻早已与医院订立的医疗服务合同,并不违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其次,虽然孩子出生后没有亲生父亲,可能生长在单亲家庭,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对孩子的生理、心理、性格等方面产生严重影响,且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存在医学上、亲权上或其他方面于后代不利的情形,医院继续为女方患者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并不违反保护后代的原则。

再者,女方患者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进行助孕生育并不违反国家相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而女方患者作为丧偶妇女,有别于法规所说的要求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单身妇女”的概念,因此并不违反社会公益原则。

总之,“男方死亡还能做试管婴儿吗”这个话题在国内目前都是很有争议性的,但我们从过往案例中来看是可以的。在试管婴儿过程中男方身亡这样的问题,属于特殊个例,怎么处理目前在我们国家法律上是一个空白点,因为该怎么解决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事实上,法律也不可能规定所有的特殊情况。从以前发生的类似情况来看一般是以“个案救济”的形式来处理,弥补法律条文的不足的同时,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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